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645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函〔2018〕72号
  • 成文日期: 2018-05-04
  • 发布日期: 2018-05-3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居区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函〔2018〕72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区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柔刚、凤凰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安居区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安居区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安居城市建成区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城区绿化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和山体生态治理等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美化城市空间、序化市容市貌、净化城市环境、优化市政设施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治理城市乱象,着力营造卫生、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整治

  1.城市建成区内街道、小区无生活垃圾积存,路面干净,无白色垃圾及抛撒物。

  职责分工:区城管分局负责主次干道卫生,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管公司做好小区卫生,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背街小巷、社区居民小区内卫生。

  2.城市建成区内街道、小区车辆规范停放,交通井然有序。

  职责分工:区交警大队负责街道路面机动车停放和交通秩序,区城管分局负责街道路面非机动车停放,区住建局、物业公司、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居民小区内车辆停放。

  3.城市建成区内街道、小区无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职责分工:区城管分局负责主次干道建筑立面、所管护市政设施上的小广告,区经信局负责通知并督促公司清除弱电箱等喷涂、张贴的小广告,区住建局负责通知并督促物管公司清除有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内小广告,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和社区居民小区的小广告。

  4.城市建成区内街道、小区无堆码占道,商户无占道、出店、跨店经营等行为。

  职责分工:区城管分局、区交运局按职责负责整治占道等行为,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整治背街小巷、小区内堆码占道等行为。

  5. 规范城市建成区内废旧物品收集点。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6.城市建成区内指示路牌完整、无破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二)城区绿化整治

  1.城市建成区内小区、道路绿化完好无缺失,绿化带内无种植蔬菜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分局负责主次干道已绿化区域的补植、已种植蔬菜的清除;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社区居民小区内绿化补植、已种植蔬菜的清除及河堤两岸已种植庄稼的清除。

  2.城市建成区内待建工地无裸露。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土储中心按土地归属进行整治。

  3.城市建成区内已建道路无未规划、未进行绿化现象。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福安公司按职责进行。

  (三)户外广告整治

  1.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户外灯杆广告无破损、无倾斜。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2.城市建成区内各类LED广告和门楣式LED广告牌无违规设置,无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整改或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负责明确标准和要求,区城管分局负责拆除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破损的广告。

  3.城市建成区内无已过时的营造节日气氛或宣传氛围的灯笼、布幅、彩旗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分局负责清除主次干道范围内的广告等,柔刚和凤凰街道负责清除背街小巷、小区内的广告等。

  (四)山体生态整治

  城市建成区内周边可视范围内无山体裸露等现象。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福安公司、区交运局。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2日)。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全面排查,于5月2日前将问题排查清楚,形成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31日)。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市容市貌整治、城区绿化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务必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裸露山体生态治理于2018年 10月底前完成。2018年5月14日前向区政府目督室报送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查提高阶段(2018年5月20日-2018年10月31日)。各单位要强化监督,要对前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产生反弹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区政府目督室对各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对整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整改到位。对拒不接受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理;对履行整治工作迟缓、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此次整治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态化,定期自查及时整治,确保安居城市建成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落到实处,安居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提升,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排查清单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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