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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来源:安居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自评得分

省级财政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100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2.38

执行数:

2.38

20

其中:中央补助

      2.38  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38万元

 

地方资金/其他

万元

地方资金/其他

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

目标1: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目标1:深入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目标2: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目标2: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目标3: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

目标3: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培训。

目标4: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目标4: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5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已完成

已完成

5

指标2:违法案件查办率

100%

100%

4

指标3:食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

100%

100%

5

指标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

已完成

已完成

3

指标5: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示范演练

已完成

已完成

3

指标6: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100%

100%

3

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0次

0次

3

指标2: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3

指标2: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

≥70分

≥70分

10

是否商同级财政部门

√是,已商同级财政部门    ○ 否,未商同级财务部门

组织绩效评价单位(盖章)

                       2022年  8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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