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纪委的安排部署,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纠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聚贤镇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一、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社会救助保障经办人或者村(居)两委成员与救助申请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严格落实单独备案登记,杜绝救助审核确认中的人情、关系问题。
二、加强重点人员核查。全面摸排收集村(居)两委成员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面清退。重点核查村(居)两委成员和低保经办人员亲属中,先纳入低保后备案或未备案的对象,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聚贤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开区民政局救助股(8660995)和本镇的救助热线,欢迎群众监督举报。各村(社区)采取不同形式,在本辖区内主动公开征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线索,建立并公布低保监督举报热线,确定专人负责举报记录。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镇级部门核实查处,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走访入户等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宣传“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内容,使城乡低保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