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分水镇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分水镇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机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结合脱贫工作实际,特制定分水镇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合全镇力量,集中排查,认真梳理,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扶贫信访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完善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我镇脱贫攻坚信访工作无越级访、无非正常访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严格调查程序,认真受理每一件扶贫信访案件,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实行“谁调查,谁负责”制度。
(二)坚持信访受理全覆盖原则。全面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实现群众举报“零门槛”、发现问题“零距离”,做到举报有调查,调查有结果,结果必答复。
三、组织领导
成立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唐 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文 坚 镇纪委书记
许晓林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田 圣 副镇长、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成 员:贺 杨 镇脱贫办主任
余 平 镇党建办主任
冯 斌 镇综治办主任
蒋全杰 镇纪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脱贫办,贺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日常工作。
四、信访渠道
1.开通镇对外的扶贫信访电话:0825-8381251
2.公开公告市“12345”、区移民局0825-8667706
3.落实专人负责。抽调1名干部专门负责信访维稳处置工作,主要受理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及时收集汇总群众诉求,做好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和思想疏导,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
4.建立专项台账。对所交办的脱贫攻坚信访事项一件一登、一案一督、确保交办一件、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做到来信必登、来访必接、登记必交、交办必督。
五、工作程序
(一)扶贫信访维稳工作受理
⒈建立信访登记制度,登记信访人员姓名、性别、住址、年龄、身份、来访日期、信访事项摘要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进行资料存档。
⒉扶贫信访工作组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受理的应当场受理,不能当场受理的,应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口头或书面告知信访人。
(二)扶贫信访办理及督办
⒈扶贫信访事项受理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分管领导批示,派员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确需要延长核查时间的,经申请后可适当延长,核查结束后对信访人予以答复。
⒉对咨询政策问题的,按照政策及时予以答复;对暂不能解释的,要进行登记,召集相关人员研判后予以答复。
⒊对匿名举报的,及时派员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核查结束后,对核查情况予以备案。
⒋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问题的,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移交手续,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⒌在核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