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492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3〕178号
  • 成文日期: 2023-05-12
  • 发布日期: 2023-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5-13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我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我争取省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各镇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有实施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23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储备项目

一、资金总额

计划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5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综合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修建农机化生产道路,对农田地块开展小并大、短并长、陡变缓、弯变直改造,筑固田埂,贯通沟渠,提升地力,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加快补齐区农机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推进农机化加快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要以粮油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产业协调发展。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转的地块,优先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

三、目标任务

改造后项目区实现三通一平(交通干道与田间作业道路相通、田间作业道路与地块互连互通、灌排沟渠与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农业用水有充分保障,显著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业机械适应性,达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大中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

四、建设规模

5个项目区,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 200亩,全 2个集中连片面积在 1000亩以上的项目区。

五、补助标准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四批)储备工作的通知》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本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9%;实施主体投资1724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1500元。

六、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优先。

(二)项目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以川粮油为重点。

(三)生产经营规模适度,鼓励整村、整镇、整域(地形区域)推进。

七、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2023 5月14日)镇人民政府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初步选址和规划,向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申报确认,(2023 515日—5月17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财政、农田、产业等方面的专家开展现场勘察和评议确定项目的选址和项目实施主体,向实施主体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组织实施,2023 518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主体编制可研和总体实施方案,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是提高我农机化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的战略举措。各镇人民政府要把争取该项目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农机化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作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培训。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重大意义、建设要求、工作进展,全面展现项目建设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机制创新。创新建设机制和经营模式,建立谁用谁建、财政补助、先建后补的机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流转土地、全程托管、改后返包等经营模式,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改造,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管理方式,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拓宽宜机化改造资金投入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宜机化改造,为加快提高我农机化水平、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联系人:张杰  电话 13982518088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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