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磨委发〔2022〕10号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磨溪镇2022年雨雪冰冻灾害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雨雪冰冻应急工作,提高对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救灾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磨溪镇2022年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磨溪镇2022年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的防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
预防为主、防灾与减灾并举的原则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
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
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胡兴同志、镇长李通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工作办、社会事务办、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食安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农电站、派出所、卫生院、燃气公司以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何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全体干部为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安全生产工作组、宣传组和综合组等七个工作组。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协调有序,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交通运输组:负责镇辖区内乡道的除雪保障,指导各村(社区)疏通村、社道路等。〔牵头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2.市场保障组:负责保障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成品油、水电燃气供应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电站、燃气公司)。
3.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村(社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财政工作办、各村(社区)〕
4.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5.安全生产工作组:负责房屋、简易大棚、校舍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派出所〕
6.宣传组:负责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发布重要新闻,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7.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对外联络、催办督办、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基层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四、附则
本预案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