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我区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分配下达资金,保障资金拨付到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一、资金用途
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在乡复员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保障兑现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方面支出,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兑现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补贴资金。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发放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学生的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主要用于支出中等职业学校运转费用和设备购置。
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中小学公用支出方面和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院等,按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的相关支出。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
7.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规定的人群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包括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励,以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出生人口素质等项目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补助资金。
8.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放我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乡村卫生人才能力培训与紧缺人才培训等方面。
1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1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做好辅助器具的评估适配工作、持证精神残疾人医疗费用救助工作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1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辖区内实施粮食种植的农户,根据种植面积,按照标准给予补贴。
二、典型案例、政策效果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取得显著成效:为切实保障救助低保、低收入、特困等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兜牢我区民生“三保”底线,安居区财政局足额安排困难群众项目预算,每月及时调度、筹措资金,优先足额保障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截至6月底,拨付项目经费3134.65万元。
2、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平稳增长。一方面,通过采取贷款贴息、补贴补助、退税减税降费等措施,重点支持帮扶企业,切实保住市场主体。我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收到260.49万元,已拨付260.49万元,支出进度100%;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收到2,183.05万元,已拨付2183.05万元,支出进度100%。另一方面,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包括实施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截至6月底,我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到1524万元,已拨付667万元,支出进度43.8%。
三、下一步做法
接下来,我们将认真总结历年直达资金执行的经验,在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基础上,坚持过紧日子,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等行政开支,保证直达资金项目及时足额执行。同时,继续严格履行拨付程序,及时导入相关信息并确保导入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资金直达企业、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