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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尊敬的杨林、谭世龙、王东明、舒家福、蒋军、唐果、何成昆、周辅明代表:

  你们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事业干部的流转和培养的建议》(第60号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你们所建议的加大事业干部选拔作用,一直以来我区领导都非常重视,并已经在大力的推进这方面的工作,采用了考录、聘任、调任公务员等多种方式从事业干部中选拔了一大批领导干部,共计40人。并将这些工作持续推进转为常态化工作。关于你们建议的事业干部因人定岗,根据《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法〔2008〕18号)精神,我区制定了《安居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遂安府办发〔2009〕33号),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条件是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确定,不允许因人定岗,而且各岗位的结构比例均是省、市统一标准。

  以上是我局对各位代表第60号建议的回复,感谢你们对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干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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