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安居段)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3月1日我区发布了《关于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安居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遂安府公〔2023〕11号)。因项目征收土地范围涉及村组发生变化,现将补充后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安居段)拟征收土地位于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长垭村10、11组,卧龙村1、2、3、4、9、10组,龙崩村1组,金乐村1、4、9、12组;磨溪镇永灵村1、3、4组,猛虎村2、3、4组,老木垭村1、2、3、8、9组,登高村2、3组,板仓村6、7、8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地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裁、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