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经开区管委会,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25〕240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2025年、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普查物资的准备和发放,开展单位清查等工作;2027年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扬等工作。
二、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政府成立遂宁市安居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即予撤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地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遥感测量、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牧业、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切实提升普查质效。
(三)选好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责任意识强、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或补助,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四)保障普查经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镇村两级“两员”普查经费统一由区统计局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要严格做好普查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管理。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普查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全流程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坚决杜绝任何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的作用,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让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 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肖 柱 副区长
副 组 长:林 志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主任
李学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玉婷 区统计局局长
唐 田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高锋 区财政局局长
张少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钰翔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吴春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祥和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 林 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副局长
陈 勇 区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袁建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袁 潇 区水利局副局长
危凤婷 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周 杨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娟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吴 仕 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 勇 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遂宁市安居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邱玉婷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