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07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12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9
  • 发布日期: 2024-03-04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打击非法捕捞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6: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遂宁市安居区打击非法捕捞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遂安府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将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进行细化,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为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二)加强餐饮单位监管。对全区范围内酒店、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特色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水产品是否渠道正规、来源合法,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购买、加工、制作、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合法来源凭证或证明文件的渔获物,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责任股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三)加强市场广告监管。对全区辖区内从事水产品销售、水产品加工、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清理含有“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字样的招牌广告、店堂广告、户外广告、菜谱、菜单等广告载体。加强对各类互联网广告媒介的监测,重点监测餐饮网点微信公众号,餐饮外卖平台网站以及各类以“私房菜馆”“地方美食”等命名的微信公众号、网页等互联网媒介。对上述广告媒介、载体发布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要依法责令清除、拆除或删除。(责任股室:交易秩序监督管理股)

(四)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监督网络订餐平台删除和屏蔽“野生鱼”“野生河(江)鲜”菜品的订餐信息,对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要依法依规处理。(责任股室:交易秩序监督管理股)

(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六)加强消费投诉监管。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责任股室:消费维权中心、执法大队)

(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宣传中央、省委、市、区关于长江禁捕工作重大决策,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警示案例,营造全民参与保护长江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氛围。(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二)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排查。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各市场监管所摸排违法线索,开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非法捕捞渔获物进行市场销售的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2024年3月1日—6月30日,结合“春雷行动202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有效斩断地下产业链。

第三阶段:总结规范。2024年7月1日—7月31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接受区局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紧盯监管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要督促水产品经营单位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等主体责任。

(三)狠抓案件查办。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摸排一批案件线索,深挖违法链条和网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熊  星

联系电话:0825—8666414

电子邮箱:1041217373@qq.com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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