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晨兴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四川创晨兴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1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四川创晨兴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总投资:20000万元
(5)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安东大道西侧,滨江东路东侧C-05-02-01地块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50亩,其中包括办公及研发楼、住宿楼、生产车间、库房等功能区,年产镍钴锰层状材料5000吨,尖晶石型锰酸锂材料5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G-0_n8k_4o2Hp_i-SYGYHA,提取码:667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创晨兴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183088060
电子邮箱:738352004@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61332195
邮箱:huanpingV5@schky.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0_n8k_4o2Hp_i-SYGYHA,提取码:667S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