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517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90号
  • 成文日期: 2017-08-08
  • 发布日期: 2017-09-1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90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

复    函

 

唐福林、杨强、蒋京杰、丁忠、陈春艳、邹丽丽、陈鹏、杨朝胜、补东升、黄雪琴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乡镇年终考核分大、中、小乡镇分别排序,以激励小乡镇工作积极性的建议》(第17号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今年我区总考核办法已于6月19日通过四届29次常委会审定。2017年总考核办法关于乡镇(街道)考核的主要变化:一是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突出乡镇特点,强化政务工作考核。政务工作考核部分总分140分,其中脱贫攻坚40分、环境保护30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分、项目工作5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0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6分、农业产业发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3分、商贸工作4分、招商引资4分、税收总收入4分、公路养护管理4分。

  二是新增脱贫攻坚工作加扣分,脱贫攻坚细项考核办法中涉及的加扣分不再折算,直接计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

  三是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单独考核,年终以分定奖,用于奖励项目相关责任人,但分数不纳入等次奖计分。

  四是获奖比例增大,基本实现全覆盖。将2016年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从6.25%、11.25%、16.25%增加至15%、25%、60%,一票否决和不达标的除外。

  关于代表提出的乡镇分类别考核建议,我办将在2018年总考核办法起草时纳入考虑并优化。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宝贵建议。

  此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唐章宇      联系电话:0825-86691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