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常府发〔2023〕16号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理镇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常理镇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常理镇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居区农村地区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区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成渝之星”安居极核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1336”发展战略,责力推动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源头防治 ,构建权责明晰、管理高效、防范有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为平安安居、安逸安居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区、镇、村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模式,严格履行村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实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加强农村公路日常保护,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能力;及时报告、整治农村地区道路各类安全隐患,大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机构设置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直各办、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常理镇道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路长办”),与交管办合署办公,设置于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主任任路长办主任,并且明确1名同志专项负责。
设置路长和路管员,一级路长由镇长、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担任,二级路长由镇分管领导和派出所片区负责人担任,三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派出所民警担任。
四、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指挥全镇道路“路长制”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和落实镇政府主抓机制,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营运体系,组织协调镇直部门抓好道路工作;落实道路建管养运、路域环境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
(二)路长办工作职责
认真组织完成区路长办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建管养运、道路基础信息收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组织辖区各级路长、路管员开展工作,负责对路长、路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路长工作职责
一级路长:全面负责乡镇道路“路长制”实施,做好辖区道路管理,督导、检查下级路长工作开展;交警路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指导,督导、检查下级交警路长工作开展,并协助乡镇路长抓好“路长制”工作全面开展。
二级路长:乡镇路长完成路长办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建管养运、道路基础信息收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其他工作;交警路长负 责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及路管员教育培训。
三级路长:村路长全面负责征迁、建设用地和所属村道路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和所属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隐患排查整治(含桥涵)等工作,协助上级路长、路管员工作和交警路长开展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交警路长负责所辖区域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事故处置、交通安全宣传等事项,负责管理、指导、督促路管员开展工作。路管员: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宣传和组织指导劝导员开展工作、隐患排查、车驾基础信息收集、事故先期处置、维护交通秩序和路产管理、开展便民服务和上报各类信息。
路长、路管员实行层级管理,上级对下级进行指导督导,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
五、工作流程
“路长制”工作流程:巡查→反馈→处置→督查→通报。
(一)巡查:路管员对所辖道路开展全天候巡查,对巡查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路长、路长办;路长办适时组织相关 人员对“路长制”工作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
(二)反馈:路长办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三)处置:对路长办反馈的问题,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有效地处置。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路长办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
(四)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要对问题整改 进行跟踪,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未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通报:路长办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视情况约谈部门及村(社区)负责人,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做到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全面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新闻、广播、 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介大力开展农村道路“路长制”宣传推介,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赢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为推行“路长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运用。路长办加强对“路长 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建立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考核到位、运用到位”。
(四)加强信息收集,严格信息报送。路长办要加强对辖区路长制工作日常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区路长办,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路管员月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