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被处罚人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遂安卫医罚〔2025〕17号 | 遂宁千锦医院有限公司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 | 何晓龙 | 91510904MA****T20N | 未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警告、罚款37000元 | 2025.10.24 |
1 | 遂安卫医罚〔2025〕19号 | 李旭东 | 四川省德昌县老碾乡马鞍村****号 | 51010***********1X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18000元 | 2025.10.24 |
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