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2024年10月社区矫正案件移交(移送)信息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社区矫正对象李某(﹝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4号)已于2024年10月1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对象奉某(﹝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5号)已于2024年10月16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谢某波(﹝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2号)已于2024年10月12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舒某军(﹝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3号)已于2024年10月12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三家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5.社区矫正对象饶某华(﹝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0号)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横山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6.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才(﹝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6号)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横山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7.社区矫正对象何某豪(﹝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8号)已于2024年10月8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横山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8.社区矫正对象朱某苹(﹝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1号)已于2024年10月11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9.社区矫正对象宋某剑(﹝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8号)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凤凰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10.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涵(﹝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69号)已于2024年10月9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11.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戈(﹝2024﹞川安居矫报通字第177号)已于2024年10月29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白马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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