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2025年2月社区矫正案件移交(移送)信息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1.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军(﹝2025﹞川安居矫报通字第22号)已于2025年2月8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白马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对象李某(﹝2025﹞川安居矫报通字第24号)已于2025年2月14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东禅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欧某琴(﹝2025﹞川安居矫报通字第25号)已于2025年2月18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拦江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4.社区矫正对象郑某铭(﹝2025﹞川安居矫报通字第21号)已于2025年2月5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柔刚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5.社区矫正对象袁某华(﹝2025﹞川安居矫报通字第23号)已于2025年2月11日到遂宁市安居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手续,并移交西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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