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2-003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东禅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东府发〔20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2-16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燃气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17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东禅燃气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有关成员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遂宁市安居区东禅燃气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社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东禅燃气检查工作方案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2216

附件

 

遂宁市安居东禅燃气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城镇燃气爆炸事故频繁,特别是湖北十堰市燃气事故,伤亡惨重,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广,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燃气安全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此特成立领导小组:

 长:陈俊欣  党委书记

 刘红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

        宋文治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

        蒋召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镇长

            副镇长

 员: 姜登强  经济发展办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和乡村振兴干部

   综合行政执法主任

        龚良友  万原燃气负责人

        驻村干部和各村(社区)书记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和乡村振兴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办和乡村振兴办主任姜登强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我们始终贯彻执行抓生产就要抓安全,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每个环节,政府利用燃气公司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

(二)切实加大安全力度,让燃气公司做好重要设备的日常维护。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燃气器具、热水器等用气器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二)检查燃气管道是否超长、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管道。

(三)检查燃气排烟道是否伸出窗外,是否保持空气流通。

(四)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被占用、挤压的存在。

(五)检查是否有销售违规燃气具和其他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工作开展

(一)将餐饮、超市、学校、医院、机关食堂、老旧小区、居民自建多层房屋等重点场所,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

(二)以各村(社区)为单元,由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燃气公司专业人员为小组,对各自辖区的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由镇纪委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扣减相应目标绩效分。

(三)各村(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引导群众能发现使用中的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五、工作时间

(一)2月18日之前将辖区内的燃气用户全面排查到位,不在家的用户采用微信、QQ、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到位。

(二)2月28日之前将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燃气用户、燃气公司根据各自的权责限时整改到位。

(三)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由燃气公司登记备案,逐一整改到位。

    (四)将燃气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的检查范围,建立长期动态巡查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