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发〔2015〕2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14〕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坚持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2017年,圆满通过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全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一)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备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办学标准,学校及其教学点运转正常,教育资源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到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基本均衡。
(二)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科学高效、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确保全区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改善教师初始配置,促进教师“转岗”任教,推行教师“区管校聘”,实现校长教师合理均衡配置,全面提高教育系统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到2017年,“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100%。建好“两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城镇“择校热”问题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办法,有效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城区、乡镇“择校热”“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
(五)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受教育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学生以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学校综合育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省课程设置标准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升级,综合评价体系基本形成,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二、创新机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着眼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国家、省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从薄弱环节入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二)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坚持“补短板、保基本”政策,落实财政政策性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保障农村薄弱学校需要,向必须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建立学生平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办学基本需要,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全面消除并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住房保障、表彰奖励等专项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五)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薄弱学校辐射。
(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通过合理划分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试行学区化办学、加强监测评估等措施,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七)建立特殊群体教育扶贫助弱机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八)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学校“管、办、评”分离试点,构建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机制。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分数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三、推进措施
(一)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设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各项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三个增长”足额到位。积极争取国省市专项投入,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区政府统筹建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施机制,确保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年度计划任务。从2015年起,积极探索教育集团办学模式试点,探索壮大优质教育资源、校际资源共同利用机制,带动薄弱学校发展。到2017年,全区全面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点)70所,基本实现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达到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
(二)促进城镇和农村薄弱学校校长教师交流任教。深化“5266名师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手拉手”助教活动,落实名优校长教师“送教下乡”“巡回走教”制度,统筹推进“下派支教与上派学习”工作,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为农村薄弱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升质量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智力保障。进一步健全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贴办法,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至少有1年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要求,加大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选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力度,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支持、吸引、激励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任教。推进校际联盟,鼓励同类学校组建教学共同体,通过校际人力资源优势的有机整合,促进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安居职中、普通高中学校要与2所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教关系,其他区直中学和城区中小学要与1所农村学校建立对口支教关系。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比例应逐年增加,到2018年,轮岗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比例应达到10%。探索建立教师“区管校用”体制,实现全区教师资源基本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面。设立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快“3211工程”建设。2015年底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建立“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乡镇和试点学校”;2016年底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70%,建立一批“教育信息化师资人员培训培养基地”;2017年底基本实现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3211”工程全面达标。通过打造“一片区一高地”“一乡镇一示范”“一校一团队”“一师一优课”“一点一能手”等多极互通工程,聚集一大批优质资源,逐步形成“高地辐射、示范引领、团队指导、优课直播、名师传教、能手帮带”的整体链动应用格局,显著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多措并举破解城区择校难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划片招生,积极推进学区制、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革,切实缓解城区中小学入学压力。逐步打破校际管理界限,实行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实行联合办学。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到2017年,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确保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新建安居一中和梧桐路小学,拓展城区教育资源,有效破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足、“择校热”“大班额”难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
(五)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字典,发放生活补助)扩大为“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同时免除全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按照“两为主”(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和“与辖区内学生同等权利”的原则,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解决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宜,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学生就读地参加高中毕业升学考试政策,确保他们不因户籍或异地生活而影响升学、失去公平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加强寄宿制托管学校、留守学生之家、乡村少年宫建设,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完善残疾学生教育体系。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合理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点,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和完善对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补贴制度,加快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进程,积极发展针对残疾学生的非义务教育,并将其纳入免费教育范畴。(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明办、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综合育人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构建“五化”德育模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深化课程改革,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统筹学段、学科、环节等要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积极进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制定出台《遂宁市安居区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特色优质学校建设,以点带面,渐次推动,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区教育督导室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团区委)
(七)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优化城乡民办学校校点布局,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办学(园)条件基本标准,敦促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学校服务支持和监管力度,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分类支持政策。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多形式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采取拨付一定比例生均经费、实行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公、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