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矫正对象钟某(人员编号5109021933****58)于2022年12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元(人员编号5109021969****75)于2022年12月4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国(人员编号5109021964****97)于2022年12月7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洪(人员编号5109041974****94)于2022年11月11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彭某华(人员编号5109021972****79)于2022年12月1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田某(人员编号5109021998****76)于2022年12月16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人员编号5109022000****35)于2022年12月17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曾某林(人员编号5109022000****35)于2022年12月2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伍某全(人员编号5109021987****79)于2022年12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