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504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78号
  • 成文日期: 2017-07-17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8-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78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指挥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国、省、县、乡公路和村社道路货车超载、超限(以下简称“双超”)治理工作机制,从源头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全区路产路权,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区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 挥 长:聂  洪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指挥长:蒲谦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肖  灏   区交运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顾  震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周建军   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区信访局局长

              冷  俊   区财政局局长

              周智勇   区安监局局长

              米光华   区农业局局长

              李远超   区交运局副局长

              李  海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焕兵   区运管所所长

              补  华   区路政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交运局,由肖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远超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双超”治理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责任分工

  (一)区监察局负责对开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借治理之机乱收费、乱罚款及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区道安办负责及时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工作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三)区安监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货物源头监管,严禁装载超载、超限;负责加强治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监督与协调;负责“双超”治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四)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双超”治理所需办公、站点建设、设备购置、工作运行等费用,并监督工作经费的规范使用情况。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超载超限治理工作路面执法现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强行闯卡、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破坏治超设施,威胁、围攻和殴打治超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治超环境;负责制定处置“双超”治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区交运局负责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执法”的原则,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路政、运管依法开展“双超”治理工作。

  (七)区农业局负责对拖拉机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实施安全技术检验、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牌证,加大对擅自改装拖拉机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杜绝非法改装拖拉机行驶对公路产生破坏。

  (八)各乡镇(街道)交管办负责加强对辖区内道路的巡查,发现有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及时制止或报告,协助开展“双超”治理执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做好全区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切实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双超”治理新标准。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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