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施行以来,安居区司法局共列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6人,目前在册3人。其中抢劫罪7人,占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列管数的43.75%;盗窃罪4人,占2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各1人,分别占6.25%。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多集中于抢劫、盗窃等侵财类犯罪,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质量,安居区司法局始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二、监管及帮扶措施
(一)实施分类管理,进行针对矫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的要求,安居区司法局细化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及时开展对不同类别、不同刑种、不同性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转化教育和矫正项目,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个性特征、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类别、犯罪心理等多种因素,分析其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查找其犯罪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的重点人员明确责任人、加强监控力度,做好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明确矫正工作目标,对具体对象开展法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从而进行合理矫正,实现有效监管。
(二)进行严格监管,强化各项措施。安居区司法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也重点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每周至少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报告、书面汇报一到两次,常年坚持,常抓不懈。强化排查走访,严格按照严管每月走访一次,普管每明月走访一次的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回归社会。强化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正措施,要求未成年矫正对象通过在矫通APP每月线上学习不低于4小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在线心理测评软件,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心理测评、在矫心理测评和解矫心理测评,了解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心理健康状态,如有问题,及时跟进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强化信息化核查,通过定位监管系统,适时查看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强化惩戒措施,对于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且教育不改的,依法给予训诫和警告。诸多有效举措保障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做实做细教育帮扶。依托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犯罪名、日常行为和心理进行精准分析,有针对性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走上创业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链接就业招聘、职业培训、救助政策、社会保障等帮扶信息,切实解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三年以来发布招聘信息11条,指导就业5人次,解决临时救助1人次。对列管的16名未成年矫正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帮扶,根据其年龄、心理特点、犯罪原因、家庭等情况的不同,分别落实思想、法治、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矫正对象身心健康法治、顺利融入社会。
三、工作成效
三年以来,安居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总体安全稳定,未发生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未出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已解矫的1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均顺利融入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