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安居区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4月1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遂宁市安居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形成了《遂宁市安居区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4月下旬、5月中下旬两次书面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建议。
2023年6月25日上午,在“2023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专题会议”上专题讨论,会后再次征求了相关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工作方案,由于遂宁市乡村振兴局要求县(市、区)要在7月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时间紧迫,为确保公众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6月25日至7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443651243@qq.com。联系人:安居区乡村振兴局陈静,联系电话:0825-8669552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安居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5日
遂宁市安居区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审议稿)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遂委办发〔2023〕12号)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区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区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制定的聚焦聚力“打造成渝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新标杆和‘锂电之都’引领区”,加快建设“成渝之星”安居极核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总目标,高质量开展“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跨越行动,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布局,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补短强弱、固基扬长,促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成渝中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公共服务水平提档升级,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有效运转,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建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镇(村),初步建设成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全区农村由“一时美”向“持久美”、“一处美”向“处处美”转变的总体目标,让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4大任务,结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需求,以片区为单元高质量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全市统筹要求时间内,完成全区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年12月,有条件、有建设需求的村(社区)应编尽编村规划。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因地制宜布局农村居民点,发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乡村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美丽乡村共富路建设工程。围绕“一城五片”空间规划,着力提升5个乡镇级片区和53个村级片区道路质效,补齐中心镇至城区、中心镇至一般乡镇、镇村以及撤并村之间公路发展短板,积极构建“七横十二纵”农村骨干路网。到2025年,全区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实现各镇到安居城区半小时通勤圈目标,乡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所有重要节点四级双车道及以上标准农村公路全覆盖,撤并建制村四级及以上公路达100%,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通双车道公路。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集中整治临崖、临水及急弯陡坡村道危险路段,2023年实现所有村道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基本覆盖。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成功创建全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乡村振兴局)
2、实施农村水利建设提升工程。实施镇村防洪提升工程,加强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风险监测预防,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安居城镇全域供水等供水项目和仙湖水厂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一根管子供到底”、供水主管“互联互通”、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向“喝好水”的转变体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快推动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到2025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建成5个“水美新村”。(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乡村振兴局)
3、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提升工程。推进现代农村电网建设,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推动农村供电服务现代化,加快大数据、“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与用电服务在农村融合应用。推进农村能源多元化供给,稳步发展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项目。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积极建设可再生能源低碳村。加快城乡燃气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向农村用户拓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展,加强充电桩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农村的使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明星电力安居分公司)
4、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围绕优质粮油、绿色畜禽、特色水果、有机蔬菜、生态水产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推动以冷链物流为主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主要集散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及零售终端的冷链流通能力,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深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农贸市场、乡镇商贸、快递物流等服务向村拓展,建立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提升县域商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交商邮”合作,优化电商物流网点布局,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商贸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出村渠道。到2025年,培育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个以上、乡镇商贸站16个以上,新设和升级改造村级商业网点274个以上;快递进村有效通达率达100%,村级邮政快递综合便民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
5、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持续推动农村光纤网络优化升级,推进5G网络应用。加快乡村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实现广播电视人人通,乡村高清广播电视普及率达100%。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物联网、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村入户;普及智能设备,推广应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数字金融等信息服务。实施“电商进农村”行动,深化新一代电子商务模式应用,探索建设可视化、可追溯的全链条信息化平台营销系统。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发挥数字“三农”大数据信息平台作用,布局“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利用遥感、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设备,对农业自然资源、种质资源、农业产业链等数据进行采集和监测,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报与预警。推广应用“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健全乡村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治理数字化,提升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智慧旅游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我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项目(数字凯歌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智慧广电示范区建成和顺利通过验收,完成全区行政村广电整体网络改造;全区288有乡村建设任务的行政村和社区4G网络全覆盖,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率达100%,乡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9%,海龙凯歌景区实现智慧旅游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审批局)
6、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实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同步规划建设。健全乡村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区级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畅通安全通道。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深化供销系统与村“两委”、农技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加强对已建成的18个便民服务中心、32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营运维护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
7、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排查力度,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危房不住人,建立健全风险推送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户住房安全。优化农房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在建农房安全巡查机制,坚持放线定位、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三到场”,强化用地、规划、建设、验收、使用全过程监管,严管农房盲目扩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落实工匠属地管理和年审制度,推广遂宁市美丽乡村风貌导则和标准图集,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开展传统民居、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保护和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
1、实施厕所、污水、垃圾、家庭卫生治理工程。接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健全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建设管护、问题发现处置和督促激励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加强农村厕所长效管护,积极推进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经验,科学布局、建好管好农村公共厕所。推进“水体净化”专项治理,深化“122N”河长制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模式,逐步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千村示范工程”,鼓励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严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完善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以片区中心镇(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扩大供销合作社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覆盖面,积极争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进“庭院靓化”专项治理,将院落环境改善与建设菜园果园、发展农家旅游相结合,以贯彻落实“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为抓手,开展家庭卫生治理行动,实施农房立面清理,整治乡村“牛皮癣”,实现农居房前屋后“六净六顺”,持续改善农村个人、家庭、公共环境卫生。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85%以上,坚决杜绝出现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共青团安居区委、区妇联)
2、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推进“村庄洁化”治理,开展“七清一扫”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河渠沟塘、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拆除违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拆除违规建筑、残垣断壁,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乡村绿化”治理,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小微湿地保护修复,补绿复绿裸露山体,抓实低效农林改造、杂草清除和撂荒地复耕,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推进“杆线序化”治理,推动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杆线共建共享,加强杆线建设管控力度,逐步促进农村杆线建设有序化、美观化。继续积极争创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天府旅游名镇(村)、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环境友好型技术,保持化肥使用零增长。大力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宣传、培训,提高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保持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全面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组织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强化秸秆“五化”利用,申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率常年稳定在90%以上。完善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模式,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废旧农膜回收率常年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乡村振兴局)
(四)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
1、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水平。科学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办好公办附设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构建综合育人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持续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采取“城市+农村”的模式,加强教学质量共同体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等办学条件,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夯实“四名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和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中多元特色发展。完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体系,推进安居职中扩容发展,支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遂宁工程职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多元化,特色化办学。通过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员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对农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应用指导,整体提升农村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质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到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安居四小、西眉小学、白马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35所,打造伍先华旧居、谭东生平纪念馆、黄峨书院、海龙凯歌等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3、提升农村“一老一小”和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收归区级直管,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模式,优化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建立农村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探索“医疗十农村养老”“慈善十农村养老”等模式,全面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科学布局建设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发挥乡村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健全农村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与帮扶制度,推动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为农村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托养照护服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2023年,新建白马镇为老服务中心,依托区福利院与区人民医院合作纵深推进医养结合为老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拟为3000余名独居、空巢、高龄等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到2025年,实现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覆盖率50%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5%以上,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残联)
4、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修缮和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乡村数字文化建设行动,落实镇(街道)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和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深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数字电影院、农家书屋、乡村“复兴少年官”、多功能运动场等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省非遗节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送文化下乡”“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因地制宜建设乡史馆、村史馆,包装和建设一批区级非遗文化项目,积极推动《石工号子》《遂宁竹编》入编国家非遗目录。加大传统村落、古树名木、重点文物等保护利用,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回头看”,全力推动毗卢寺和海龙沼气池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到2025年,建成省、市、区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120个,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建成传统工艺和非遗作坊2个以上,力争每年组织一次农村优秀传统民俗活动、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参展中国(深圳)文博会等展会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
(五)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村党组织“争星晋级”计划,着眼村党组织“五个基本”等,培育一批3A、4A、5A村党组织,指导三家镇三门村、玉丰镇金鸡村等争创5A级先进村党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贯彻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定期健康体检、离职生活补助制度,引导村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实施带富队伍“蓄势提能”计划,强化换届后乡村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培育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坚持和完善向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持续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学历提升计划,采取大规模集训、小班制辅导、示范点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头雁”队伍综合素质;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社区)干部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农民工回引、外出人员回归、大学生回流、企业家回乡“四回”工程,探索推广“导师帮带制”,推动每个村(社区)储备2名以上后备干部、5名以上带富人才。实施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计划,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残协等组织,使农村各类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做深做实14个联村党委,试点建立镇级集体经济强村公司,提升磨溪镇惠溪公司和毗邻党建集体经济孵化中心运行质效,制定出台集体经济奖励办法,精准选育新一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残联)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普及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年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50场以上。管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5项任务,打造推广“遂心愿”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和文明村镇建设。到2025年,区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75%、60%。(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经信科技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融媒体中心)
3.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推广“一长六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组织群众开展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纠纷联调、困难联帮、致富联带等自治活动。制定“践行核心价值、革除陈规陋习、推行公民道德”等积分导则﹐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移风易俗与现代文明相适应。全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村事清爽、民心清朗、乡风清朴、干群和睦的基层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防范、多元化解﹐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乡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严厉打击乡村赌博﹐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善治乡村建设,评选优秀村规民约、文明公约﹐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机制,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幸福指数。到2025年,建成市县级“六无”平安村(社区)300个。(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健全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一)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牵头的区级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制定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制定专项任务推进方案,细化推进举措,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组织实施。加强资金项目监管,防止出现资金资源浪费现象。〔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二)建立项目库和清单管理机制。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立区级乡村建设项目库,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有效衔接。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防止“负面清单”项目入库。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分年度编制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公示公告、台账管理和检查调度等制度。(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三)建立精品带动引领工作机制。坚持大地景观化、庭院果蔬化、农村田园化、产业特色化、城乡一体化,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高质量建设“成渝之星·和美乡村”精品村,推动田园、家园、乐园“三园一体”和美乡村串点成片、连片成带、集带成面,率先探索丘陵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安居路径,让对标跨越有榜样、有标杆、有目标。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扬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加快乡村振兴步伐。(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共青团安居区委、区妇联)
(四)建立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权责清单,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规划、村庄清洁行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管护等工作,充分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变“要我建”为“我要建”,用勤劳的双手建设和美家园。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培育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广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商联等)
(五)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编制责任清单,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方式、经费来源和公示公告制度。水电气、环保、电信、广电网络、邮政等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着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购买第三方服务。(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经信科技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
(一)强化乡村建设投入保障。用好用活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区级财政要将乡村建设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区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强化乡村建设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区域性、专属性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银行、保 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信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乡村建设。采取应保尽保的方式单列农房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年度优先保障。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规范宅基地审批,引导各村以出租、入股等形式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乡村建设人才保障和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乡村建设所需各类人才,建立健全引导优秀人才服务乡村长效机制,统筹实施一批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方面重点人才项目,放宽乡村建设一线人才考核招聘条件和权限,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控目标为1:4:5,推动人才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一线集聚。深入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科技特派员下乡,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引导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乡村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到2025年,争创一批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认定一批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引导和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建立健全乡村基层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持续提质扩面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大力招募“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共青团安居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等工作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联动推进。建好用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务实精准开展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积极创建“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
(二)加强考核评估。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等)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政策、明目标,主动作为、主动参与。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引导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乡村振兴局、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