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2-0142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东禅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东府发〔2022〕41 号
  • 成文日期: 2022-08-08
  • 发布日期: 2022-08-0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渔沟水库管理工作不力的通报  

来源: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9 17: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渔沟水库管理工作不力的通报

 

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面加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汛期安全隐患切实有效地提升水库巡护问题高质量整改,确保小二型水库安全运行82日镇政府组织干部对佛圣庙村大渔沟水库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问题情况通如下:

    一、基本情况

 82日下午,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对佛圣庙村大渔沟水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库区内设置有网箱,水库承包方为固定网箱私自在水库坝体内侧安置固定桩,存在可能损坏库坝体的重大隐患。检查组将情况通报给大渔沟水库管护责任人(佛圣庙村书记欧奇伦),并责令务必于83日整改完毕。84日上午,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水库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没有任何整改痕迹。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对水库承包者进行政策宣讲,再次责令承包者进行整改未果。85日上午,镇政府组织镇农服中心、社急办、派出所成立工作组再次前往大渔沟水库督促整改,经多方政策宣讲、协调,85日晚承包者才完成整改。

通过该事件,暴露出佛圣庙村两委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拒不执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汛期安全的重要指示;完全淡漠镇党委对汛期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村两委大局意识不强,没有立足本职工作,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将水库大坝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导致承包者推脱不了解政策,甚至暴力对抗。三是处置不得力,老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存在与自己无关,镇政府知道怎么处理,将问题上交,责任推脱。

二、处理结果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佛圣庙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年终绩效目标分1分。责令佛圣庙村两委于810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知耻而进。

三、下步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对小二型水库、山洪灾害点、天然水域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直接与水库管护费挂钩,望各村做好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山洪灾害点、天然水域的宣传及日常维护。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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