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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内动力厢式生产线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1-20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云内动力厢式生产线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安东大道28号,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布设,新增箱式货厢、仓栏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扩建后全厂将达到年产箱式货厢及仓栏车1000辆的生产能力。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经安居区经济和信息化(【2503-510904-07-02-863060】JXQB-0232号)备案同意。根据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7LTHY40)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你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你公司基于该行政审批决定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安居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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