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7〕16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全区广大干部职工为实施“六大提升行动”贡献力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50号)精神,现将我区做好遂宁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推荐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上旬);第二阶段:审核上报阶段(2017年3月上旬—3月中旬)。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2012年以来,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实施富民强区“六大提升行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统筹稳增长、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强化节能减排,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脱贫攻坚,精准帮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艺术、体育和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安居区)为11名(女性不少于3名),其中一线职工(农民工)5名;农业系统人员2名;企事业负责人1名;党政事业机关及其他人员3名(科技等管理人员2名,脱贫攻坚先进人员1名)(详见附件2)。已是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不再参评,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参评。
各级各部门根据分配名额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审,并按渠道上报。
四、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职工劳动模范由所在单位民主提名推荐,经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公示后,由单位签署意见,报安居区市劳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
(二)农民劳动模范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推荐、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安居区市劳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三)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人选须按照监管职责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审计部门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人选须征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原则上推荐人选评价等级在A级以上。
(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所有推荐上报的劳模候选人须在本地(本行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凡评选推荐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要上报事迹真实、特点突出、成绩量化、评价客观的书面材料,有关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需附上有效证明。
(七)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我区按照1个名额推荐2名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推荐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详见附件1)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定,人选确定后在区级媒体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遂宁市第五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八)严肃评选推荐审核工作纪律。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奖励办法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由市政府分别授予“遂宁市劳动模范”“遂宁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发给证书,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证被推荐人事迹、鉴定、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严防弄虚作假。
(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推荐为劳模候选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二)评选推荐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须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遂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详见附件3) 一式4份。
(三)推荐单位于3月14日前将《遂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及有关资料(电子文档)统一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25—8663431
电子邮箱:2376864096@qq.com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推荐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2.推荐遂宁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遂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