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8〕9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第二届“安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安府办发〔2016〕22号),通过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审等程序,经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决定授予四川江淮汽车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永丰绿色五二四红苕专业合作社2家企业第二届“安居区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打造全国、全省知名的质量品牌。全区广大企业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为我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