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安居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工作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3、负责城市建成区公用市政环卫设施、公用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摊点、非机动车辆(含共享单车)占道停放的行政管理。
4、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5、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使,其余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在全区范围内行使)。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6、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依法治理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建设项目方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批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负责规划审批项目的行政检查和规划核实、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评审定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②户外广告方面: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城市雕塑、占用城乡用地和空间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审批。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负责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行政处罚。
(2)与区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城市建设方面:区住建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区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排污管道的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排污、排雨管道的维护管理,负责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④城市防汛防内涝方面:区住建局负责在建工地、既有楼盘、小区的防洪防内涝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城市河道的防洪调度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汛防内涝工作。
(3)与安居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安居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测评,并出具噪声超标的证据。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安居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安居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油烟排放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测,并出具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安居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区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限行为。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5)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犬只管理方面:城市规划区内,区公安分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③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量过大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6)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无证无照经营方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②户外广告方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虚假宣传广告进行行政处罚。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进行行政处罚。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局实有人数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收入总额10335.09万元,支出总计10335.09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033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22万元,占7.91%;项目支出9517.87万元,占92.0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统一学习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按时按要求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绩效目标的填报按照《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填报。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023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10335.09万元,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10335.09万元。我局每季度对预算执行(特别是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全年的预算按进度执行。
2.节能降耗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机关充分利用网络传媒减少文件资料的印刷和发放,各单位也分别对水、电、气使用进行合理监管。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年初预算数)8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万元。公务用车方面,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公务接待费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
根据行政征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制度,截至12月,我局非税收入348.632707万元(含代收1-12月垃圾处理费204.5214万元)。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23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预算下达资金为5.4万元,用于安可电脑采购,因安居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拆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调剂采购资金44万元。安居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于2023年11月13日实施采购,中标金额43.7666万元,该项目属跨年项目正在实施中,截至2023年12月底该项目支付0万元。
3.资产管理
2023年我局组织完成了对机关资产清理、报批等相关工作,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上报报表。
4.内部制度建设
根据财政厅要求进行内控管理,机关进行了自评,对有所欠缺的方面及时进行了整改。2023年,我局完善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内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信息公开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全局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安排做好了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的各项应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23年区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建设、管理、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向重点任务聚焦,向提质增效发力,抓实精细管理、执法监督、强化督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效。
1.工作开展情况
(1)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①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更加突出政治建设。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作为锤炼党性、提高素养的重要途径,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各层级学习研讨7次。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创设服务载体,凝聚党员力量,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凸显。制定加强对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召开“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文明执法承诺书》,全局上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夯实。
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理论武装,让学习实践更加紧密。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依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2人获得全市“红土先锋”党建知识竞赛优秀奖。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城管执法体验周”系列活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年上半年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出实效。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会”,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引导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做到笃信笃行、知行合一。
③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效避免各种负面言论。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组织开展2019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的巡察督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分析研判舆情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
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意识更加稳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守住底线。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优化完善《廉政风险“两张清单”》,重点对涉及项目建设、执法监管工作的关键岗位进行了专项排查,共梳理各级风险点30余个,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履职风险得到靶向治疗。在微信公众号刊发廉政文章,转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宣传教育延伸到干部职工“掌心”上,廉洁阵地不断夯实。
(2)队伍建设持续发力。
①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干部队伍思想意识。扎实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多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建设、管理、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②以“对标跨越、提质提速、赶超进位”行动为抓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变管理为服务、变管理为治理,培养干部职工务实工作态度,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③要求干部职工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民管城”为己任,以“科学城管、法治城管、人文城管、数字城管、百姓城管”为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安居城市形象,树立城管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对于公车私用、不按规定着装、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严格查处,绝不姑息。
(3)对外宣传初见成效。
①建立一支宣传队伍。指定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总信息员,负责筛选、整合、提炼修整全局的上报信息,并报送至市区各信息单位。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撰写本单位信息。其他干部职工为信息工作人员提思路、找点子,积极参与信息撰写工作,宣传队伍初步建立。
②明确了今年宣传重点。今年3月,党组书记、局长陈才组织办公室、督导股、市容市政股、市政所、环卫所在城区督查时明确今年的宣传关键词是服务,重点是展现城市管理工作者如何用心用情为群众管好城、服好务,要从细枝末节入手,以小见大,从一根板凳、一块地砖、一片树叶等细微处着手,展示我们无微不至的服务。
③加大宣传投入。在经费总体减少的情况下,加大对外宣传工作的投入,今年新增加人民日报社民生网、中国网(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遂宁传媒集团三家媒体合作单位,不断拓展对外宣传阵地和力量。截至目前累计上报工作简讯30篇,发布简讯3篇,约稿1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工作信息72篇,在安居融媒等区级主流媒体发布工作信息10篇,在全景遂宁、遂宁日报、法治遂宁等市级主流媒体发布工作信息5篇,在今日头条、影响四川、党报头条、民生网、《人民日报》等平台发布工作信息20余篇,同时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推文60篇,宣传短视频5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600人,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
(4)为民管城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①加强施工围挡巡查,确保群众脚下安全。临近年底我区很多占道建设项目陆续完工,大量施工围挡拆除,为了确保群众脚下安全,结合“脚步丈量城市”活动常态化开展占道建筑施工围挡拆除不彻底摸排清理工作。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即将拆除的围挡施工单位进行政策宣传,督促其拆除围挡一定要彻底;二是对已拆除的围挡周边进行拉网式巡查,发现未清理的螺丝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拆除,确保群众脚下安全;三是对施工围挡清理不彻底的施工单位进行口头、书面警示,要求其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②加强节点公园凳椅保洁,方便市民群众休息。为了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休闲环境,明确由市政所牵头,公园管理公司负责为所有清扫保洁人员配备毛巾,将座椅、护栏和垃圾桶清洁纳入日常工作,并形成公司—市政所—执法局三级督查机制,确保所有座椅、护栏可以随时使用,不需要群众再费心二次处理。这一小小的举措,提升了市民群众的归属感,体现了城市的温情和文明城市的魅力。
③专项整治路灯不亮问题,点亮群众回家的路。安排专人,并租用车辆对城区路灯亮灯情况进行专项巡查整治。一是对于尚未移交我局管理的问题路灯,通知所属单位和企业立即安排人员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联络督促,直至路灯点亮;二是针对我局管理的问题路灯,发现不亮立即安排专职人员排查问题原因,限期整改;三是对尚在建设中的道路问题路灯,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移交业主单位。四是针对使用年限较长,亮度不够的路灯,编制整改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落实更换工作。五是根据日落日出时间,适时调整路灯亮灯和熄灯时间,并根据人员密集程度调整路灯亮灯率,充分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同时又不造成电力资源的浪费。
④用心用情办理群众投诉,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以“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省委第七巡视组”“书记市长信箱”等案件办理为载体,实行首接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累计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1300余件,“问政四川”13件,“麻辣社区”9件,“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案件3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5)精细化治理常态化开展。
①市容秩序常态化管控。一是逐步放开城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开放、包容态度对待“地摊经济”及经营群体。规划27处便民摊区、规划5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售卖点和1处朝夕市场,开放9条街道允许餐饮服务业借道促销,目前共计59家。打造共享摊位示范点,与国有平台公司合作设置20个共享摊位。二是组织遂宁骑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3次,约谈8次,并强调共享单车停放严格按《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要求规范管理,在工业园区、两馆五中心、安北路入口等地附近新增设停放点20余个。三是整合属地力量,将3个管理中队下沉至柔刚、凤凰街道和经开区,实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打捆城管队员、街道和社区人员落实到网格单元。局3名班子成员和街道领导联合带队,不定期组织各网格人员“用脚步丈量城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通过走街入户,重点针对流动摊贩乱摆、非机动车乱停、乱丢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和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引导,累计规范摊贩入市经营6000余起,规范车辆停放、占道经营等行为4000余起。四是组织执法车3辆、执法人员10名,在318沿线、遂安快捷通道、安东大道、安白路、安三路等重点入城道路开展脏车动态化巡查,另安排6名执法专人在安东大道与G318线交叉路口、玉机路与遂安快捷通道交叉路口设置固定脏车入城检查点2处,共计劝返脏车50余辆,责令现场整改未覆盖、密闭的货车3起。
②抓实抓细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落实“8小时日常+6小时错时”保洁工作制,高标准高质量常态化开展“五清”工作,确保路面垃圾及时清理。每天组织200余名环卫工人对所有街道进行精细化作业,清理树池、果皮箱、公交站台周边卫生死角,使路面更加清新整洁。每日安排大型水车7台,洗扫车4台,养护车2台对安居大道、安东大道、遂安快速通道、凤凰大道等主次干道进行2次全面冲洗,确保主次干道干净整洁,无积尘。维修城区公厕损坏的设施设备90余处,更换破损、模糊的标识标牌70余个。优化垃圾清运路线,科学规划垃圾箱点位,加强垃圾收运频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100%。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动24座城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改造升级,安居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全面做到日产日清,治理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农村生活垃圾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运营,弥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短板。城市环卫引入第三方公司参与运营,实现城市环卫“一体化”。
③主动出击开展市政设施维护。采取定人、定责、定时巡查方式对城区139条道路及市政设施进行排查并做好台账,对破损路面及时维修,损坏井盖及时更换,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治,确保城市道路平整、设施完好。今年以来共维修更换损坏的雨污水检查井盖及雨水箅子8000余个,修复破损树池71处,修复破损路面500余㎡,维修故障路灯1000余盏,整治路灯线路故障125处,更换路灯线缆4500余米,修复光彩灯带400余米,完成城区主次干道白色垃圾、枯枝干叶清理180.9万余㎡,灌木修枝整形17.1万余㎡,乔木修剪7.03万余株,清理杂草约1.7万㎡,补栽植物缺株约1.1万余株,维修更换公园设施设备352处,增设温馨提示警示牌503余处,修复木栈道护栏绳3处,修复沉淀路缘石8处,修复腐朽铁链420米,修复索桥松动螺丝1060余颗,修复公园塌陷石梯步道16处。
(6)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①加强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想、执法水平、执法素质、规范执法程序,组织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专业法律知识10次,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等精神3次。组织中队执法人员集中收看省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务与案例》等视频培训共9次。严格按照《每周一训、每季一试培训实施方案》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和学习,通过钉钉群学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部。
②规范队伍风纪。各中队严格落实每天早上集合整顿、检查着装、检查到岗情况,针对人员到岗情况,布置工作任务,抓好业务落实,确保执行力。并严格按照《遂宁市城市管理仪容仪表》要求全体人员上班都统一制服,戴帽,佩戴肩章臂章胸号,佩戴工作牌,制式皮鞋,女同志把头发扎起来,杜绝披头散发。
③强化执法监督。制发《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共计审核执法卷宗10余个(其中涉及违法行为人为个人2个,其余均为企业;3个为重大疑难案件:锦怡棉麻违规建房、拦江镇港亁中心未取得售房许可违规售房、射洪利君燃气公司涉嫌出借资质案),所有卷宗总体较好,未出现主体问题、依据问题及程序性问题,执法办案能力有较大地提升。
④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聚焦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建筑工地安全、淤泥处置、污水治理等安全生产关键领域,组织住建、镇(街)、燃气公司和邀请专家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0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300余处;持续推进在建工地“围而不建、围而慢建”,未办理施工占道许可专项治理,发出警示函件30份;下发执法文书34份,拆除违法建设34起2229.53㎡,其中新增违建12起806.85㎡,存量违建22起1422.68㎡。查处燃气领域执法案件4起,牵头开展磨溪镇、西眉镇自建房安全隐患督导检查4次,交办整改问题4个。全年共办理执法案件27件,办结15件,共计罚款10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19件,罚款101.42万元,当场处罚8件 ,罚款5800元。
(7)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①全力整治市区两级“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一是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棋牌室噪音扰民问题。在阳光广场集中开展2023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之“住宅区棋牌室噪音扰民”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住宅区棋牌室噪音扰民问题集中整治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并现场向市民群众征集存在噪音扰民的住宅区棋牌室相关线索,对2023年以来“12345”热线投诉反映的2户住宅区棋牌室噪音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现已完成整改。同时于11月初全部完成对26户无证无照经营棋牌室的集中整治,其中已自行关闭3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23户。二是全面整治部分临街商铺的店招店牌年久失修、裸露的铁架有掉落风险,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制定了《2023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市城区部分临街商铺的店招店牌年久失修、裸露的铁架有掉落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安居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租赁高空作业车拆除裸露铁架类13处,拆除店招破损残缺类23处,拆除破损横幅7处,店招换新13处,修复黏合4处,督促11家店招亮灯完全,共计71处,整改完成率100%。督促沿街面空调外机滴水立行立改20余起。三是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清运不及时,臭味扰民问题。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清运不及时,臭味扰民问题整治实施方案》,会同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对属地范围内是否存在生活垃圾堆放点、大件垃圾和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逐一排查;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设备及行驶路线进行逐一排查,针对摸排的问题形成台账。督促垃圾PPP运营单位(川能环卫)加大对生活垃圾清运频次,严防生活垃圾收集池周围垃圾随意散落垃圾池外,做到垃圾入池,即满即清。要求川能环卫清运作业车辆沿途不得抛洒滴漏,必须密闭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加大中转站生活垃圾压缩清运力度,做到即满即运,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得到有效地处置。
②常规整治持续开展。持续开展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城乡环境、不文明养犬、道路扬尘治理和烟花爆竹禁燃等问题整治,全面开展违章搭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餐饮油烟等常规化整治活动,不断优化校园和市场周边秩序,全力打击新增违建,不断减少存量违建,督促餐饮企业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车辆500余台次、环卫工人60000余人次,环卫车辆5000余台次,确保了市区多项重大活动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井然有序。
(8)项目建设高速推进。
遂宁安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主体建设,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预计明年6月全面完成;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目前已争取专项债券8000万元,已完成代理机构挂网招聘,正在进行设计公司招标;遂宁市安居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已争取中央预算资金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代理机构意向已挂网;遂宁市安居区垃圾分类处理建设项目,已争取专项债券2000万元,项目设备采购及数字监控系统已完成招标工作。
(9)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全区垃圾分类氛围打造,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0余份,全区设置四分类垃圾亭100套,智能垃圾分类驿站10座,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5%以上。打造全市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3年3月,在全市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评比中我区获得全市第二名,今年,我区将柔刚街道整建制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在12月底,在柔刚街道完成设置四分类垃圾亭400套,分类垃圾桶3000个,垃圾分类智能驿站20座,力争在2023年全市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10)初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函〔2023〕1137号)等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调研,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发改局制定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用途及各镇的任务目标,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了全区三分之一乡镇建立农村垃圾收费制度的目标。
2.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落实不足。党建工作缺乏创新,个别党员偏重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我局党建工作与区委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执法管理行为不规范。一是着装不规范。不佩戴执法帽、套装制服与普通衣物混搭现象突出。二是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文明劝导等方面很不规范,风险极大。三是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处理突发问题粗犷等问题。
(3)执法案件移交程序不健全。综合执法局属末端执法,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简单,案件移送仅仅局限于一个简单的线索,几行文字,无现场检查记录,也无现状影像资料和违法违规的基本情况,导致末端执法程序更长、花费精力更多,压力较大。
(4)部门之间合力不足。我区承担城市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区直多个部门,一些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出现推诿现象。如遂安快捷通道修缮涉及住建、交运、综合执法等部门。如静态停车管理涉及综合执法、交警等,熟食摊点整治涉及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餐饮油烟治理涉及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间条块协调难度大,管理合力没有形成。
(5)城市管理人员和机械力量严重不足。城管部门人员编制相对不足,聘用协管员待遇不高、难以充分调动积极性、聘用协管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城管部门无执法车辆编制且数量不足,不得已采取电瓶车参与执法无法上牌与交警部门政策相违背,且存在安全隐患。
(6)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安居城区现有常住人口14万人左右,居民小区共64个。居民废弃的沙发、桌椅、木材等大件垃圾,装修后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大多随意丢弃在路边或是城区周边未开发路段或偏僻区域,给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带来极大压力。
(7)社会参与程度依然不高。主要表现在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市民爱城护区、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比较淡薄,乱丢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建现象依然突出。
3.2024年工作计划
(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将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位,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由“务虚”转为“务实”,把“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落到实处。
(2)完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城乡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形成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的全过程考核机制。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继续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建设成果,以抓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政治能力,以抓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管理执法水平,以抓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以抓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队伍能力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为进一步保障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面貌较大提升夯实根基。
(4)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深化群众思想工作,引导服务管理对象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发挥新闻舆论在城市管理中的正面导向作用,有效形成城市管理大合力,多报道如何处理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增强齐抓共管意识。
(5)市场化服务工作再精细。督促第三方合作企业川能环卫、中联环卫公司按照优服务、控成本的思路制定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日和节假日两套工作机制,确保城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垃圾清运工作有序开展,尤其是国庆、春节等大型节假日的垃圾清运工作务必做到日产日清。
(6)构建联动执法共享格局。加强与市住建局,区级各部门和重庆市潼南区对接,完善执法办案“案源+巡查+侦办+审查+归档”五大环节机制,配备现代化的执法设备,建设规范化的执法调查审案室、证据物资保存室、装备存放室和档案室,不断推动信息采集、移动办案能力,构建联动机制实现纵向、横向信息共享共用,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7)持续加紧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和智慧路灯项目落实落地。二是积极谋划智慧城市等项目建设,紧跟中央政策,争取中省资金支持。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资金分配及使用均合规合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无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1、总体评价: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通过细致地执行计划,使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过程逐渐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时效,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社会效益。
2、存在问题。一是由于工作安排及项目实施周期较长等原因,导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存在“先实施再报账”的现象;二是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
3、改进措施。一是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加强对支出绩效评价的培训,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过程,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会计核算科目不精准。三是人员严重不足。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和执行等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的规范方面,加强内控管理;
3.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和资金的分析和控制,强化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管控能力,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2024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