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凤办发〔2024〕25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辖区“清河”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区河流水质,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决定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清河”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改善街道河流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管理,防止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摸清社区河道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街道范围河湖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河道巡查保洁
各相关股室和社区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河道漂浮物打捞和两岸近水污染物等垃圾清理工作,强化巡河问河治河质效,压实各级责任,分级分段明确河长负责河段范围,合理聘请巡河保洁员,落实专人和设备,对河道内漂浮物和两岸近水污染物等开展集中式、分散式打捞,切实维护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确保无垃圾杂物。同时务实基础工作,各社区要及时明确落实划分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形成长效机制。
(二)开展河湖“清四乱”及行洪清障
开展以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保障河道行洪通畅为重点的河湖“四乱”整治行动。对侵占河道岸线、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批、整改一批、见效一批,使各类水域依法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确保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问题台账,动态补充自查问题清单,积极跟踪问效,及时堵漏洞、补短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违法行为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非法侵占河岸线、非法倾倒垃圾等一系列涉河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范和杜绝重大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分排查整治和巩固三个阶段。
(一)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各社区要根据整治内容逐条对照梳理,可边排查边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形成自查问题清单报街道应急办。
(二)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20日)。各社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整治过程档案资料(含排查整改台账、整治过程、整治成效图片等)每周报街道应急办。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河道日常巡查机制,问题发现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巩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区河长办将会同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人员成立综合督导组,分片区督导各辖区整改情况,各检查组将通过实地核验、调阅资料核查涉河问题整改情况,客观公正全面开展检查,真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确保综合督导不走样、不流于形式,达到摸清底数、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三)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巡查、整治力度。对于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