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公室:
根为确保我镇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记载历史、查询参考等作用,全面真实记录脱贫攻坚工作历程,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川档发〔2017〕1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删繁就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7〕51号)、《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川档发〔2020〕6号)、《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遂脱贫办发〔2020〕33号)和《遂宁市安居区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工作方案》(遂安脱贫领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21年3月5日前,由镇脱贫办、各行政村完成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建立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机制。3月15日前,完成数字化处理及移交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工作内容
脱贫攻坚以来,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镇、村在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同步进行数字化处理,实行“双套制”管理(双套装是指移交进馆档案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处理的电子档案同时移交)。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管理、分级负责、删繁去重”原则。实行村级初审、镇级复审的档案管理责任制。
(三)工作标准
1、整理标准
(1)文书档案统一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A22-2015)进行整理。整理步骤包括组件、修整、分类、排列、编号、编页、编目、装盒和排架。
(2)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四川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川档发〔2016〕15号)进行整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应符合《建设项目档案规范》(DA/T28-2018)的要求,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整理。项目规模较小的,可以简化整理,根据具体情况只能一卷或数卷。
(3)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
(4)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
(5)音像档案按照《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进行整理。
(6)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2、数字化标准
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标准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执行,实现目录数据和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进行关联,并完全匹配,方便查阅利用。
3、
档案装具
由镇党政办统一提供符合规范的档案装具,各村按需领取。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专班。2021年1月31日前,由镇脱贫办在全镇范围内抽调年轻、熟悉电脑、脱贫攻坚人员组成分水镇精准扶贫档案专班,分人分村负责审核村级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
(二)规范整理。2021年2月18日前,各村完成2014—2020年村级精准扶贫档案收集和规范整理工作,并及时移交至镇级精准扶贫档案专班。2021年3月5日前,由镇级专班复审后交镇脱贫办管理。2021年3月15日前,由镇脱贫办完成数字化处理。
(三)分级验收。一是村级初验,各村在2021年2月18日前完成村级精准扶贫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验收工作,由村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组成村级初验组对档案进行初验;二是镇级复验,由镇脱贫办牵头,组织镇级扶贫专班在2021年3月5日前完成各村精准扶贫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复验工作
(四)归档装订。镇、村两级精准扶贫档案归档装订待数字化处理后启动,村级档案装订由镇级负责,于3月底前完成归档装订。
(五)及时移交。村级资料在2021年3月5日前已交至镇脱贫办。镇级资料在2021年4月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将精准扶贫档案移交至区档案馆。
四、责任分工
1、由镇脱贫办牵头,负责镇、村两级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工作,并指导各村完成本单位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2、村级资料由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挂片领导牵头,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协作完成。
3、镇级资料由镇脱贫办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村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分工。挂片领导要亲自部署,村支部书记要具体抓,成立村级精准扶贫档案专班,确保归档工作专人专责。
(二)加强指导,规范建档。各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建档,保持“严、精、细、实”的态度,根据相关文件确保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无遗漏、无重复、无偏差,资料真实。
(三)逗硬督查,严格考核。镇脱贫办已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纳入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拒不建档、敷衍归档,人为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损毁的,影响全镇脱贫攻坚成效成色的村或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要求及时完成档案补交。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