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标扩围有“力度”。全区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3.4万余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为680元/人.月、48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为884元/人.月、624元/人.月,1-5月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29.5396万元,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救助帮扶有“精度”。依托遂宁市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平台、遂宁市家庭经济核对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创新“线上+线下”信息比对方式,线上对比低收入对象信息2万余条,线下入户调查1000余户,新增低保、特困对象845余,取消939名,切实提高救助精准性、主动性和及时性。
(3)关爱服务有“温度”。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开展困难群众探视巡访、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事务性服务,统筹各类资源,招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入驻各镇社工站,针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开展关爱服务,累计服务5000余人次,发放健康医疗保、羽绒服、棉被等物资1000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