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相关股室:
为切实做我区2022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9月3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2022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好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既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又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时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疫工作责任制及网格化管理制度,迅速组织镇、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开展集中免疫工作,确保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取得实效。向有能力自行开展免疫注射的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发放疫苗,指导其自主免疫;对不能自主免疫注射的,以村为单位组织防疫技术人员统一开展免疫注射,要求应免密度、免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二)全面推进,落实防控举措。按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组织、整体推进”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消毒灭源,以“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动物防疫行动为重要抓手,指导督促养殖、交易、屠宰以及畜产品加工流通各环节业主认真做好涉及场所清洁和循环消毒工作,严防因清洁不彻底、消毒不到位导致病原微生物滋生、蔓延。
(三)强化指导,严格督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组织疫苗及防疫物资发放,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各镇(街道)联系指导,切实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区动物w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整改,确保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全面实现辖区“清净无疫”。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具体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两结合、两不误”。
二、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非洲猪瘟防控基础,织密防控网络。
(二)坚持开展包村包场排查制度。对发现的疑似问题,早确诊、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配合相关采样监测等工作。
(三)加强屠宰监管。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环节“屠宰场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进一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持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突出抓好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按照《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要求,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组织好力量,做好以布鲁氏菌病和狂犬病为重点的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一是狂犬病城镇犬免疫密度达100%,农村犬免疫密度达85%以上,对所有免疫的犬只的挂牌并登记发放免疫证。二是牛羊的布病防控,加强调运监管及网格化排查工作,用于饲养的牛羊不得从高风险地区调运到安居区(低风险地区),同时加强日常的监测排查,按时完成流调的采样送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为规范,确保工作到位。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领发记录,疫苗瓶、过期失效疫苗等废弃物回收处理记录。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以及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消毒不彻底、防护不到位,造成疫病的人为传播或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
(二)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稳定。各镇(街道)要妥善做好秋防工作中因强制免疫副反应导致动物死亡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秋防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特点,秋冬季是动物重大疫病的高发期,各镇(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可能突发的重大动物疫情,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规范高效予以处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免疫信息报告。各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强制免疫进展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规范准确报送免疫信息,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