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抽查政府服务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6 15: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购买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抽查

政府服务的公告

 

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需要,经党组会研究拟购买“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抽查政府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因购买政府服务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我局将通过竞价的方式进行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政府服务相关内容、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实施检查。

2本年度不定向抽查的主要内容: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等。

注:(检查方式:在检查中可以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基本方式进行,也可将投诉举报、交办转办、大数据分析、其他政府部门获取的信息一并纳入检查,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出具审验意见。)

2.服务要求

1)公示信息的检查服务内容

检查项目

抽查企业数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9(如果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2022年度年报财务数据为零的企业不计算在内,抽查企业以实地核查后能够联系且有财务数据的户数为准)

公司(企业)资本变化的相应批复、验资报告、章程、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凭证

企业从业人员统计表(其中:女性从业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材料

企业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凭证、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凭证、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凭证

企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资料

企业登记事项(核查内容按《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核查情况(如果未发现企业从事本次抽查事项,由企业作出“未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的承诺,并由企业签署《“双随机抽查核查承诺书”》)

2针对公示信息检查的分类

根据被检查公示信息的属性,将检查信息分为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

一般检查信息,包括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地址、企业通信地址、存续状态、党建信息等相关信息。检查这些信息时,可以做一般性核对。发现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一般不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要求企业改正即可。

重点检查信息,包括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资产财务,企业人员统计、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检查上述信时,发现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

企业即时公示信息都属于重点检查信息

(3)针对年报公示信息信息的检查要点及处理

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一般检查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检查方法:

通信地址:口头询问或由企业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邮政编码:自行查询

联系电话:询问了解或拨打企业公示电话

电子邮箱:由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或查看企业名片、宣传资料等材料。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点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自行查询。

存续状态: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a.开业:查看企业财务报表、发票、税单等相关资料。b.歇业:可参考提交的税务报停手续或其他资料。c.清算: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法定事由产生的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清算组备案手续、企业注销公告、司法文书、政府文件等。

党建信息:询问了解。

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重点检查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检查方法,并应作相应处理: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檢查企业提交的材料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检查材料:审计报告、财务资料、企业章程、对外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的股东决议、所投资企业的股东名册等。

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核对企业申报年度的自有章程、登记系统中申报年度的相关登记备案信息。

检查材料a.对认缴制企出资到位情况的检查,要求企业提交财务报表、财务账簿、银行进账单等会计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b.对实行实缴制的27类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批复、资金信用证明(全民所有制)、验资报告、章程、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凭证等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权转让等股权变更倍息:a.股东变更:核对登记系统中登记信息,查看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b.股权转让:核对登记系统中备案信息,查看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检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利用税务等其它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结果进行数据比对,或委托专业机构展相关工作。

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核对企业的保证担保合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根关材料。

企业从业人员统计表(其中:女性从业人员):核对该企业用工合同或从业人员签字的工资表。

缴纳社会保险倍息:核对企业参保险类型、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凭证、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凭证及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凭证。

注:以上服务内容实施要求

供应商按照工作需求分组检查,每组至少配备二名人员开展抽查工作,并与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到企业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

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报告。(如果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2022年度年报财务数据为零的企业可以不出具报告)

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或审验结果一式份。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参加竞价企业相关事宜

(一)参加竞价的供应商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相关资料见附件或联系任红,联系电话0825-8660805

(二)请参与企业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包发至228866260@qq.com

三、其他事项

(一)公告有效期至823日止。

(二)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任红,联系电话:0825-8660805

    

附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16 

 

 

 

 

 

附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授权书(原件)

三、承诺函(原件)

四、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可提供2021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1或者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报

六、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七、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八、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社保、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十、诚信承诺函

十一、供应商廉政承诺函

十二、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期:                   

 

备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期:XXX

 

 

 

诚信承诺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被记入诚信档案,下列情形均未出现过: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XXX

 期:XXX

 

 

 

 

 

 

供应商廉政承诺函

 

本企业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期:XX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