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5534521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3〕213号
  • 成文日期: 2023-06-16
  • 发布日期: 2023-06-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6-17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镇畜牧兽医站、处理中心、局属相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切实发挥信息化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效能提升的引领作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自20234月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为落实好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相关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的通知》遂农函2023108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动物检疫监督数据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随着信息技术在检疫监督工作中的深化应用,传统的人工汇总报送数据的方式已基本被信息系统采集上传汇总的方式替代,各类数据上传的全面性、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以及数据间关联性等质量指标成为判定地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各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活动各项内容的实质含义,认真落实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动物检疫监督数据采集、填报、报送等工作,切实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效能。

二、扎实抓好活动内容落实

完善基础信息。要充分运用四川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及时补充、完善、更新各项基础信息,确保检疫监督各业务功能模块的顺畅运行。一是及时更新机构和人员信息。机构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及官方兽医岗位调整、联系电话变动等情形,要通过四川智慧动监信息平台机构与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严格出证账号管理,定期开展账号清理,对不再从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官方兽医账号要及时逐级报请市、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注销,确保账号安全。二是不断完善管理相对人备案信息。全面核查动物养殖、贩运、运输、屠宰、诊疗机构、集中无害化处理等管理相对人备案情况,对尚未实施备案的要引导其抓紧备案,对已备案但已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的及时注销,备案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化的要补充完善,做到应备尽备,推进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畜禽种类、单位、用途等检疫信息菜单化管理,减少人工填写不规范、不一致等情况。三是加大防疫信息采集力度。强化对牲畜耳标发放、佩戴、注销,以及畜禽防疫等信息的上传,为推进养殖信息关联检疫出证,全面实现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奠定基础。

规范信息上传。要梳理需要报送的数据清单,明确本级在数据报送中的职责,严格执行报送时限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数据上传质效;动物检疫出证、指定通道监督检查、动物落地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应在业务完成后随即上传监管信息,畜禽屠宰等信息应按照报送要求准时填报;要不断加强数据传输范围管理,所报数据应涵盖辖区动物检疫监督业务的所有区域、所有时段,确保上传信息全覆盖。

加强数据审核。要重视数据审核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做好数据审核工作,避免做数据传输的二传手。要用系统性思维开展审核工作,注意防疫信息与出栏检疫、产地检疫与落地监管、入场信息与屠宰数量、病害检出与无害化处理等数据的对比印证,确保数据符合基本逻辑关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审核职责,及时登录监管信息平台,做好收集、入库、调运、处理等环节的审核工作。要加强对长时间未审核状态数据的管理,强化对到期未报数据的督促,及时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置,切实发挥审核工作对提升数据质量的作用。

健全纠错机制。要加强自查自纠,定期梳理辖区内的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据情况,重点关注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填写不规范、上传不及时、信息不全面以及检疫出证数量异常波动、频繁作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举措,狠抓要求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将数据填写审核报送要点及质量提升要求列入官方兽医培训内容,强化对管理相对人填报数据的督促指导,切实提升数据质量。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引导,注重经验做法的总结,2023121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活动期间局将不定期对各项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分析,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加强对动物检疫监督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研判,不断挖掘和应用数据功能,提升用数据指导业务决策的能力。从今年起,各每半年报送辖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报告要全面包括反映本地动物检疫监督的有关业务数据,如产地检疫数量分畜禽及不合格数量和疫病分析、屠宰检疫数量分畜禽及病害产品数量和病害情况分析、指定通道监督检查、落地监管、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检疫监督数据及相关分析,分别于每年625日前和次年1225日前报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及时收集各站资料,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统计、分析、汇总上报。

联系人:唐春

联系电话:18728582342

邮箱:1602839164@qq.com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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