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8551986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磊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材料生产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船形村5社

遂宁磊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磊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租赁遂宁市安居区梨园鞭炮厂空地,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拟设置各类生产设备,建设年产道路垫层1万方、道路基层1万方、道路面层1万方的生产线,总投资318万元。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建渣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泥筒仓粉尘通过筒仓顶呼吸口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堆场及装卸扬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车间密闭以及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降低粉尘浓度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区,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以及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生产。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采用厂房密闭,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厂区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分拣杂物中可回收部分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处置,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筛分的渣土、泥饼收集后集中堆存,定期交由园林绿化单位做种植土或交由其他单位做回填土;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理后集中收集,回用生产;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沾油废物、废油桶分类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间重点防渗,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4年03月25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3-510904-04-01-361014】FGQB-0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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