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我区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一是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每月将新增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及时抄送住建部门。住建部门结合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检查,将评定或鉴定住房为C、D级的农户信息按月抄送同级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经评定或鉴定住房确属C、D级或无住房的,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
二是深入开展既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充分利用全国信息系统中“动态监测”模块导入的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平台内的既有重点对象信息。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对系统内既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录入,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三是多措并举兜牢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底线。综合运用农村危房改造、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地灾避险搬迁等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切实加强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销号一户”;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因地制宜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提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开展施工现场巡查,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