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62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府函〔2016〕93号
  • 成文日期: 2016-07-19
  • 发布日期: 2016-08-0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函〔2016〕93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遂宁市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保我区“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调整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区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科级领导、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农发办、农发行等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按照《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及年度计划要求各部门、各项目要在规划区域实施。

  (二)统一建设标准。由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年度建设区域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标准统一设计,作为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蓝本。

  (三)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在申报编制项目方案时,从统一设计的建设内容中选取各自的建设内容,不能随意变更建设区域,统筹协调工作由区联席会议负责,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水利配套建设。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要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有水源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先行布局水利工程,确保高标准农田“旱能灌,涝能排”。

  三、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

  (一)“十三五”建设任务已明确,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将支撑项目及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块。

  (二)加强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验收认定工作,将验收认定结果落实到“一张图上”,确保工作经费。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

  验收认定、上图入库和考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排名情况通报全区。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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