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6〕93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遂宁市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保我区“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调整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区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科级领导、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农发办、农发行等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按照《安居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及年度计划要求各部门、各项目要在规划区域实施。
(二)统一建设标准。由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年度建设区域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标准统一设计,作为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蓝本。
(三)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在申报编制项目方案时,从统一设计的建设内容中选取各自的建设内容,不能随意变更建设区域,统筹协调工作由区联席会议负责,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水利配套建设。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要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有水源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先行布局水利工程,确保高标准农田“旱能灌,涝能排”。
三、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
(一)“十三五”建设任务已明确,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将支撑项目及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块。
(二)加强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验收认定工作,将验收认定结果落实到“一张图上”,确保工作经费。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
验收认定、上图入库和考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排名情况通报全区。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