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5-0114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
  • 文       号:川办规〔2025〕7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1
  • 发布日期: 2025-05-14
  • 有 效 性: 有效

【省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5-05-14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川办规〔202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4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37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5月15日。删除《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内容中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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