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536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安居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
  • 文       号:遂安海文委发〔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发布日期: 2023-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海龙凯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遂宁市安居区海龙凯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居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02-17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海文20231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海龙凯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海龙凯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居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的  

   

  

各股、室、中心,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各单位:  

现将《安居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海龙凯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3214  

  

  


 


安居区海龙凯歌文旅园区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履职主体      

主要职责      

海龙凯歌文旅园区管委会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园区重点工作和园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股室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督促园区领导干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园区领导干部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督促园区领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园区领导干部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督促园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党工委书记      

(一)      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 

(二)      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      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四)      推动园区领导干部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五)推动中层及以上干部年度个人安全述职工作;      

管委会主任      

(一)      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管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      

园区安全分管领导      

(一)      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园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二)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三)协助园区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组织协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表彰、宣传、应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活动;

(五)具体落实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六)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七)适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其他分管领导      

(一)      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方案联系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组织实施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五)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六)统筹推进分管业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各股室(共同职责)      

(一)      宣传贯彻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和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

(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的安全隐患;

(三)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减少事故(事件)损失;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指导、督促下级对口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按照要求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办公室      

(一)      办公室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禁在办公室及其他办公用地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物品,不准乱丢烟头,以免造成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三)加强单位自用车辆管理,驾乘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单位职工交通安全;

(四)督促各办公室在下班和外出办事时要随时关门防止偷盗、切断所有用电气设备电源,保证用电安全;

(五)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全; 

(六)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工作及安全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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