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办理信息
1.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人员编号5109021990****95)于2023年3月3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2.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国(人员编号5109021964****95)于2023年3月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3.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林(人员编号5109021992****18)于2023年3月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4.社区矫正对象余某卫(人员编号5109021987****99)于2023年3月10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5.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人员编号5109021989****51)于2023年3月1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6.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琼(人员编号5106231987****24)于2023年3月22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7.社区矫正对象伍某斌(人员编号5109021981****31)于2023年3月22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8.社区矫正对象姜某军(人员编号5109021979****56)于2023年3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9.社区矫正对象严某强(人员编号5109021974****5X)于2023年3月28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案件已办结。
10.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人员编号5109021986****30)于2023年3月13日变更执行地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