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张正洪、李佳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区交通局村道路建设指标安排不均衡的建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所反映的村道路建设指标安排不均衡的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分析,全区村道公路建设不均衡的问题确实存在,造成这一主要原因是:前几年,在村道公路建设中,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和群众修路的积极性不高,筹集资金困难。村道公路的建设指标由省交运厅统一下发,其依据是根据2006年全省农村公路普查所采集的各村通村里程而确定的,我局根据省厅下发的指标,根据“经、重、缓、急”和乡(镇)、村以及群众修路的积极性,而逐一下发到各乡(镇)。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从2014年以后省厅都未安排村道公路的建设指标,根据中央要求,各部门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攻坚扶贫项目工程。所以,我局全力推进“交通提档、项目攻坚、精准扶贫”工程,将有限的项目指标,用于贫困村的道路建设。所以,请你们多于理解和支持。
各位委员,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提案请与我们联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