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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四届遂宁市安居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120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来源:政协提议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政协第四届遂宁市安居区委员会第二次

全体会议第120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曾燕、邹斌、王育辉、罗婉勤等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第四届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使用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议农村医疗保险所返门诊药费不设置使用期限的问题。

  2014年开始,我区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管理,根据《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遂府办函〔2013〕189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市卫生、市教育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遂人社发〔2013〕63号)等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实行统筹管理,参保居民患普通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按比例报付,人均年度封顶”(报付比例为门诊费用的80%,人均年度报销限额为90元),如未使用则自动转入住院基金。针对目前存在的年底集中购药和购买非医药物品的现象,我局高度重视,已经采取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畅通金保服务平台、加强医疗行为监管等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为老百姓制作医保卡,门诊费上卡,方便老百姓使用门诊费和住院医疗报销。

  2012年12月开始,由市人社局联合7家银行面向全市职工及成年居民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截至今年4月底我区已发放30余万张。目前居民社会保障卡暂时只启用了养老保险功能,对于城乡居民门诊费用是否上卡、能否转接等问题,我局已先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作出请示,得到的答复均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费用不能转接使用,至于门诊统筹费用上卡的问题,将根据金保系统开发完善程度及社会保障卡覆盖范围另行确定。

  以上是我局对各位委员第120号提案的回复,对以上回复以及涉及我区医疗保险事业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有更好意见和建议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我区医疗保险工作,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安居医疗保险事业一定能取得更多、更大的成就。联系人:何通,联系电话:8665900。

此复

  谢谢!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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