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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安居区甘露寺(刘*)储存非法出版物处罚情况的公示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5-06-27 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行政处罚对象

安居区甘露寺(刘*)

处罚决定文书号

(遂安)文综罚字〔2025〕001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8日,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安居区甘露寺进行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当事人储存非法出版物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非法出版物363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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