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15-08-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09]155号)的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将安居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200万以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受理、开标、评标等事宜转移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全区招投标工作在区招监委监管和指导下进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招投标管理股,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订开评标活动的现场管理制度,对在中心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秩序管理,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移送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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