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镇人民政府: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扶贫开发局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的通知》(遂安乡村振兴发〔2022〕2号)精神,要求基建类项目在6月底前全部完工,近期我局将组织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对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区级验收工作,请各项目镇立即组织人员再次梳理项目资料,做好迎接区级验收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白马镇、三家镇、横山镇、常理镇等4个镇。
二、验收时间
拟于11月8日-11月9日对上述4个镇开展区级验收工作。
三、验收人员
组 长:杨 锋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杨 聪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 员:杨 文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王 蓉 区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
申 强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股长
陈 灿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干部
唐麟登 区乡村振兴局发展规划组干部
周 磊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工作人员
田 超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工作人员
唐运杨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工作人员
王林强 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工作人员
四、验收内容
(一)项目前期资料。包括招标过程、各种会议记录佐证资料。
(二)项目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工程计量、签证计量、工程结算、材料质量检测、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施工照片和现场施工管理资料。
(三)项目自验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公示牌、各类效益报告、镇村初验资料。
(四)项目现场抽验。核实现场与资料是否相符。
五、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镇自行组织镇村自验,对于自验合格、资料齐全的项目,及时向我局提交区级验收申请,收到申请后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届时请合理安排路线,做好验收准备,现场验收须通知施工单位到场,并带上相关现场核查资料。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