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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4-05-21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和五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安排部署,2023年10月10日—11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联动巡察。2023年1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我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整改

区人民法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创新的恒心、驰而不息的韧劲,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狠下功夫,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二)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确定整改措施,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由院党组牵头抓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成果运用。院党组高度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将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实质化整改完毕,有效措施将长期坚持,做到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区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院党组反馈四方面12个问题,除第5个问题之“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还在整改之中外,其余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认识不到位、学习不深入”问题。

(1)对理论学习覆盖面理解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非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3月18日,召开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底线》《“钱途”末路》,邀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何国福同志以《新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为题给全院干警讲授廉政警示教育课。三是通过线上学习提高理论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注重学习强国常态化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完成四川法官网络学院第一季度线上学习学分20分以上,要求全年学分达80分以上;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习,要求2024年年度学法考试合格。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学习研究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确保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学习管理,规范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每次学习必须有详细的学习内容记录和研讨发言情况,以便进行跟踪和评估。三是制定《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目标,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3年11月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4次,党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力”问题。

(1)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截至目前,院领导“三个规定”有情况填报33条,全院干警“三个规定”有情况填报297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审判质效通报中对“四类案件”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对屡次通报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依情节轻重拟发审管提示、审管警示或督办令。截至目前,四类案件监管共计171件,监管率5.77%。28件“四类案件”报送阅核案件,通报4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对第三方非诉解纷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更新调解员名册并重新制作。截至目前,第三方非诉解纷实质化运行,“总对总”平台入驻工商联调解组织、“三进平台”共计入驻基层治理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48家,基层治理单位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90件案件,“总对总”平台共化解82件案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履行审判职能职责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关于延长、扣除审限的《审管记事》,加强对扣减审限、延长审限案件的监管,发现监管漏洞。二是将追加当事人变更审限的审批权限前移至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截至目前,发布审管提示1期,要求对2023年旧存案件加快结案。发布审判质效通报,通报判后答疑情况173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推进执行工作用心用力不够”问题。

(1)执行到位率偏低,群众投诉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产保全工作。深化立、审、执协作,在立案和诉讼阶段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受理执保案件155件,为后续案件进入执行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加强执行强制力度。开展“司法大拜年”“百日执行攻坚”等执行专项行动,用足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发布执行悬赏4期,罚款4人0.35万元,拘留13人,限制高消费8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人。三是加强执行行为规范化。强化能动执行理念,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建立“执行110”工作机制,设立“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及时核查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截至目前,受理首次执行案件803件,结案318件,其中执行完毕156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70.17%,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49.06%。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充分利用执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成立执行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联治、资源共享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沟通协作。由分管副院长带队就临控工作与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三是强化信息跟踪。截至目前,向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报送临控线索12条,反馈临控结果4条,已由专人全部核实,成功拘传1人,因信息存在滞后,其余3人未成功控制到。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不够牢固”问题。

(1)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严格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规范诉讼服务条线岗位职能,落实立案登记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二是畅通线上线下双重立案渠道,方便当事人选择便捷的立案方式。2024年至今网上立案申请接收1640件,通过796件,退回补正289件,终结554件,撤回1件。三是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当事人随时咨询立案方面问题,及时为当事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四是严格诉前调解案件时间,对调解不成的或不愿意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导入诉讼程序。五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纠正错误,撤销拍卖,化解矛盾。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恢复派出法庭办公,按照“一审一书一安保”团队模式配备人员,做好办公场所布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拦江法庭预计在6月初正式恢复办公。二是在未完成整改期间,三家法庭、横山法庭、安居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理,提供上门立案等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三是加大在线诉讼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使用四川“微法院”在线诉讼APP,充分利用网上立案、在线交费、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在线提交证据等功能,足不出户即可体验“掌上诉讼”。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3)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印发《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接访时间、地点、内容和流程,制定详细的领导干部接访安排计划表。二是优化预约登记,确保接访有序。来访人员通过电话进行预约登记,建立预约台账,登记来访人信息、明确来访事由,接访日当天按顺序优先接待。2024年至今,院领导已接待信访人27人次。三是做好释法明理,开展刚性答疑。涉诉案件要求每案必须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贯穿审判始终。截至目前,判后答疑173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法律文书频繁出错。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第一季度文书评查任务,对16名民商事、刑事条线员额法官的32份已结案件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查等次均为优秀。二是出台《案件评查常见问题清单》,覆盖裁判文书、庭审、案件质量等三个方面320个具体问题,提升制作裁判文书、庭审以及办理案件质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案卷归档不规范不及时。

整改情况:各业务部门1月31日前结案未归档案件已于3月8日前移送扫描组,2月结案未归档案件已于3月15日前移送扫描组,3月结案未归档案件已于4月15日前移送扫描组,4月结案未归档案件于5月15日前移送扫描组。截至目前,移送未归档卷宗3510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网站内容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内容更新规范和流程。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定期检查与监督。网站内容已实时更新。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变形走样”问题。

(1)案件回访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制度》。二是建立案件回访台账,实现对案件回访工作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三是加强与外部监督机构的合作,与区人大建立联系,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回访工作,截至目前,回访案件93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执行加班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变形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补助318.33元。二是修订完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三是每年不少于一次由督察室牵头,综合办公室配合,对差旅费进行不特定抽查,对抽查出有问题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账表不符,未如实反映年度内本单位全部收支。

整改情况:组织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由分管领导牵头每年不少于2次对指标支付项目进行抽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存在公车私用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法庭4辆警务用车纳入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修订完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督察室牵头,综合办公室配合,随机对法庭车辆停放及上下班是否搭乘人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抽查2次,暂未发现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9.针对“党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支部选举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支部选举,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选举工作能够按时进行。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每位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组织活动开展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组织活动,增强组织活动针对性、实效性。二是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确保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等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员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2023年支部手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每位党员的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等重要信息得到准确记录。二是各支部定期更新党员花名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各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2次,整改问题3个。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章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每一步都有准确的记录和签字。三是对已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清查,补正相关资料1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党组主责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针对每个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个性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范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详细的述责述廉报告撰写指南,明确报告的内容、结构和要求。二是分管领导对报告仔细审核,审核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报告16篇。三是责令涉及敷衍应付、抄袭现象等问题的4名干警书面检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日常监督管理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察力量配备,配备1名中共正式党员为督察专员。二是以审务督察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三是为督察干部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警示教育活动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二是邀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何国福同志讲授廉政警示教育课。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钱途”末路》,干警撰写心得体会52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干警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困惑,了解干警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面对面倾听心声,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二是高标准打造健身室、阅览室,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丰富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三是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通过读书分享会、趣味运动会、心理辅导活动课等方式帮助干警放松身心,释放压力。四是严格执行工会相关文件,确保干警享受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1)上轮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0年、2022年购买档案柜、会议桌等37项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补录入固定资产。二是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三是对因故意造成资产遗失的人员,扣减目标考核分,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上轮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签订合同不严谨”的问题,区人民法院在签订采购、服务项目等合同时,仍然存在未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合同一律附上情况说明。二是在后续合同签订时,先由综合办公室对合同金额等要素进行审查,再送交分管领导审签,避免出错。三是督察室不定期对所签合同进行抽查,有问题的及时纠正,对反复出现问题的人员,由政治部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上轮巡察反馈“支部活动签到不规范,存在代签现象”的问题依然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统一记录格式,努力做到支部手册内容记录完整、真实准确,参会人员必须本人签到,禁止出现应签未签或由他人代签现象。二是会议记录统一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并妥善管理。三是党总支定期审查各支部活动记录和会议签到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截至目前,检查1次,纠正问题3个。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果

虽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与市委、区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上再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上再下功夫。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树立标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干警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法院干警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三)在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及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深化,杜绝类似问题反弹。深挖问题根源,把集中整改与长期整治、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5-8392032;

邮政信箱: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78号;

电子邮箱:ajfyzzb@163.com。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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