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机关事务函〔2022〕7号
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政协区五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复函
范材起、廖艳委员:
你们在政协区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中心管理服务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接到你们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中心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积极对接区政府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局、凤凰街道办等部门和耀安公司,做好办理相关工作。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物业统一管理”的建议
根据“三定”方案,我中心负责集中办公区、和谐广场、柔刚商务中心的运行管理、维修改造、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机关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等相关服务,不负责其他单位物业管理。我
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参照《遂宁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执行,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管理暂由各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选聘物业管理单位。目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落实《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待该条例立法通过后,我中心结合实际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督促部门落实物业管理工作。
(二)关于“专门食堂用餐”的建议
根据“三定”方案,我中心负责“政府机关食堂运营并推进后勤服务市场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无建立食堂的职能职责;同时,我中心咨询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本级部门食堂建设由市代建中心负责。为推进此项工作,我中心主动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目前暂未明确建设政府机关第二食堂。
(三)关于“增设停车位和便民摊点”的建议
1.关于“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经对接区国资局和耀安公司,耀安公司已在政务服务大楼南侧修建一停车场,停车位约50个。
2.关于“增设便民摊点”的建议。目前,政务服务大楼南侧正在修建周转房。经与区国资局对接,明确后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在周转房一楼增设便民摊点,方便办事群众临时购买用餐等生活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根据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全区机关运行指导工作,努力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区政府关于修建府机关第二食堂的相关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更好地为干部职工提供后勤保障。
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