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股(室):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遂就发〔2021〕12号文件《全市就业系统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刚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农民工服务中心党
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龙素蓉 区就业局局长
张海波 区就业局副局长
颜 成 区就业局副局长
成 员:徐鹏程 区就业局办公室主任
陈 卓 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股长
孔利群 区就业局培训职介指导股工作人员
蔡红梅 区就业局培训职介指导股工作人员
吴栋之 区就业局培训职介指导股工作人员
联系人:徐鹏程 13547783626 孔利群 13982542701
邮 箱:342572766@qq.com
二、工作部署及主要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根据遂就发〔2021〕12号文件《全市就业系统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对照六大治理重点分工落实。
(二)问题排查阶段(6月-8月)。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自查摸排各类问题,整理自查自纠台账资料,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向市局专班汇报治理情况及成效。
(三)集中整改阶段(9月-10月)。根据自查摸排出的问题台账进行梳理,结合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分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安全防范措施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就业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治理工作的协调、跟踪监督、汇总材料和上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股室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相关机构、相关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现场,督促和引导培训机构将专项整治与培训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与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制相结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坚决杜绝“虚”、“假”、“骗”、“套”等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预防和监管机制,杜绝培训中的“虚”、“假”、“骗”、“套”等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形成专项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最大范围和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职业技能专账资金。
遂宁市安居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