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4420758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
  • 文       号:遂安白府发〔2022〕36号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发布日期: 2022-12-0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的通知

来源:白马镇 发布时间:2022-12-02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印发《突发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不可预见因素多、危害性大。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白马镇突发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缙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唐启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 其他党政领导  

       : 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陈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晏丞、周荣、阳建松、唐丽、胡朝琇、李兴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牵头实施日常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调动和调整救援力量;制定《白马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称预案);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预案》启动后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火灾救援工作;负责统筹火灾扑救、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工作。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陈元担任组长,唐启林任副组长,扑救小组由物资调运组、器械使用组、防护应急组、秩序维护组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袁郑福任组长,张巍、王茂臣任副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扑火物资、食品、药品、水等物资需求计划,全力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管理、调配救灾车辆;搞好通讯保障,与各小组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将扑火进展及有关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3.医疗救护小组:由吴强任组长,将茂艳担任副组长。职责是:对接镇中心卫生院时刻做好救援准备,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车辆、人员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好救灾药品。  

三、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全部在岗在位,确保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重点林区(部位)要安排专人全天候做好巡山护林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4、半专业扑火队时刻处于备战状态,确保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时刻关注镇半专业扑火队微信工作群动态,闻令即动,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现场。  

四、信息报送  

(一)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0825-8571039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要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等情况,并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和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解好相关情况后按规定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825-8665518)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达到的扑救人数、指挥员、火场气象等信息。火灾扑救结束后再次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处理结果、是否有人员伤亡等情况。   

(二)就地处理:各村(社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按照本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实施就地处理。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半专业扑火队副队长陈元负责召集本组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既定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前线指挥部在确认不能快速扑灭火灾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拨打12119,请求森林火警支援。  

3、若火势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专人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灾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做到以自身安全为前提,科学扑救。  

2、全体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全力扑救,坚决不能打乱仗。  

3、物资调运组接到火情通知后,以最快速度备好扑救物资赶赴现场。  

4、器械使用组按照分工要求领取物资,到各自岗位开展扑救工作,采用三步工作法进行扑救,:第一步,灭火器、油锯、吹风机使用人为第一梯队先行冲锋扑灭明火;第二步,铁扫帚使用人紧跟其后,打灭弱火;第三步,后方人员观察火星变化,视情况消灭火星或开扩后方隔离带。  

5、防护应急组,全过程巡逻观察火场人员安全,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6、秩序维护组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管控群众舆论,非扑火人员不得进入火场,确保扑火人员及车辆运行通畅。  

7、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8、各队()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将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物资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继续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六、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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