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6〕2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委农办《关于2016年开展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遂农领办〔2016〕13号),现将我区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2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涉农部门。
二、监督检查内容
2015年度财政涉农项目类资金;惠民补助类资金;财政扶贫类资金。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在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乡镇(街道)、村在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惠民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到位到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中旬)。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区2016年财政涉农资金审查监督检查工作专题会,明确检查时间和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涉农部门要对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迅速成立涉农资金审计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涉农资金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确保按时上报相关报告和报表。
(三)重点抽查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涉农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区委农办牵头,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审计局、扶贫移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分片负责,采取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涉农部门在完成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后,于6月20日前将2016年度自查报告电子档连同纸质文件(含附表)分别报送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对口股室,6月底前迎接大英县交叉检查以及市上抽查。
四、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区上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由区委农办、审计局、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移民局等单位各抽派业务骨干为成员。
第一组:
组 长 田 德 区委农办纪检组组长
成 员 唐 琳 区财政局
赵 伦 区发改局
漆秀英 区农业局
负责检查:横山片、白马片、拦江片、水务局、林业局、扶贫移民局
第二组:
组 长 何念德 区农发办主任
成 员 黄礼才 区财政局
刘用云 区水务局
杨 雪 区审计局
负责检查:东禅片、安居片(含两个街道办)、农业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
第三组:
组 长 苏中华 区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 徐文懋 区财政局
王 清 区林业局
杨怀宇 区扶贫移民局
负责检查:三家片、西眉片、住建局、卫计局、交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的工作机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严厉惩处那些违纪违规违法的人和事,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涉农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统计表
2.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度乡(镇)村财政涉农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统计表
3.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度乡(镇)村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4.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度乡(镇)村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自查自纠问题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区委农办联系人:顾媛媛 8663728 QQ: 879076209)
(区财政局联系人:唐 琳 8663628 QQ:103807850)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